各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18〕405号)和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苏财基层〔2018〕23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农委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市本级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盐城市市本级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粮食局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