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根据省财政厅公布的最新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市财政局编制并公布了我市新版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基金目录》)。
本次公布的《基金目录》共包含18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按规定剔除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项目数比上年减少了1项。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基金项目,一律以《基金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2019年1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发生变动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