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政策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96163550@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财政局绩效处,杨敏,邮政编码:22400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19年5月23日(7天)。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
盐城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5日
(中发〔2018〕3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doc
(苏发〔2019〕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