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盐城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的各项规定,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盐城市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757815045 @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教育局规财处,潘崇飞,88228757;盐城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尹荣铭,邮政编码:22400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19年 5月13日(7天)。
附件:盐城市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盐城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