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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获省政府表彰

发布日期:2019-07-16 10:15 [ ] 浏览次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苏政办发〔2019〕61号),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市被评为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成效明显地方,全省仅有南京市、盐城市、泰兴市三个地区获此表彰。此次表彰体现了省政府对我市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将对我市更高质量推广运用PPP模式具有重要激励作用。

近年来,我市主动作为,按照“积极稳妥、规范推进”原则,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PPP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强化PPP项目入库审核;开展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压缩PPP投资规模;精心编制实施方案,科学设置核心指标,合理测算收入支出;全省率先推行双咨询、聘请法律顾问,为项目实施方案把关;规范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评价论证,确保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红线;组织部门联评联审,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市场测试和可融性测试,履行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择社会资本;严格督促社会资本履约,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

目前,全市累计入库项目34个,入库投资526亿元,已有20个项目总投资315亿元签约实施。市区累计入库项目13个,已有9个项目签约实施,其中: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PPP项目已全线通水,项目正式进入运营期,全市近500万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盐城市快速路网三期PPP项目今年底可建成通车,高架面积将由50平方公里增加至90平方公里,市区出行更加便捷;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已经开始施工,到2019年底第Ⅲ防洪区将全面实现消除黑臭及断面达标。

来源: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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