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盐城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盐城市金融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cczjr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财政局金融处,施飞 刘晓明,邮政编码:22400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19年9月 16日。
盐城市财政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