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法治财政,创建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统一,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等有关要求,经对我局制定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5件。2011年以来,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共50件。(详见附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9年12月)
为全力打造法治财政,创建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统一,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等有关要求,经对我局制定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5件。2011年以来,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共50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