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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联合市地方金融局整合设立盐城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

发布日期:2020-02-28 09:42 [ ] 浏览次数:

    为了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盐城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盐金监发[2020]13号),整合设立规模6亿元的盐城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融资增信的方式,与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并分散合作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风险。2月28日工行、建行、中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盐城农商行等首批6家合作银行与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四方合作协议,同时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基金委托管理协议。

    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合作银行范围,在首批6家合作银行签约基础上,引导更多银行参与到信保基金业务中来,督促合作银行、担保公司按照信保基金管理办法和合作协议开展信保基金业务,加大增加信贷投放,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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