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4号)
2021年2月22日
(盐财购〔2021〕2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