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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指出——
财政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发布日期:2021-04-06 10:23 [ ] 浏览次数:

    3月31日发布的《财政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指出,2020年,财政部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年度报告指出,2020年,财政部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担任全国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年度报告介绍,通过统筹科学立法,2020年,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稳步推进税收立法,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土地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进行立法审查。截至目前,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税法均已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其中印花税法送审稿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2020年,财政重点领域立法取得新成绩,如公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修改国家金库条例部分条款、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出台多部财政规章;加强协调配合,协助推动有关部门相关领域立法。

  2020年,财政部依法履行职责,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明显。这突出体现在: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宏观谋划,积极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大政策对冲,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等方面。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财政部也取得多方面进展,推动财政运行更加高效。一是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中包括,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相关任务、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关工作、做好上海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其中包括,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配合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规则与工作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行动,对财政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梳理。三是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其中包括,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融入制度建设中,组织全面清理财政部涉及营商环境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20年,财政部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年度报告介绍,2020年,财政部紧紧围绕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工作目标,树牢内控理念,强化风险防控,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修订出台《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及手机版网站共发布信息15万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694条;编印《财政部文告》12期,公开政策文件122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制度约束,加强财政部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相关主题分类项下集中统一公布。重要执法事项法律审核关口前移,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彩票游戏停销申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理有关工作,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

  此外,2020年,财政部依法化解纠纷,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教育得到加强,干部法治意识更加强烈。

  年度报告指出,2020年,财政部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财税部分重要领域尚未制定法律法规;财税重点立法过程中需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的力度;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多。对于这些问题,财政部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柴新)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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