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转发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2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21〕34号)
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购[2021]34号).pdf
2021年4月29日
(财政 工信)盐财购〔2021〕8号 转发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