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 1号)要求,截至2021年4月30日,盐城市各县(市、区)财政局对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备案登记材料进行审核。据统计,全市共有190家代理记账机构(含分支机构)符合备案登记条件,予以备案登记。通过备案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可接受代理记账业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经审核通过备案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需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文件精神,依法办理业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遵守行业操守,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各级审批机关和职能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对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运营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盐城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