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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1 16:01 [ ] 浏览次数: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2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四批,附设《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四批)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1214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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