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22〕37号)转发你们。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pdf
盐城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22〕37号)转发你们。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pdf
盐城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