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春运期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
采购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春运期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GACG2023-TP01-2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春运期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8.24万元;最高限价:56.16万元(财政性资金);
采购1包:响水、滨海、射阳服务区保安服务,最高限价:21.06万元;
采购2包:东台、大丰服务区保安服务,最高限价:14.04万元;
采购3包:新兴、郭猛、九龙口服务区保安服务,最高限价:21.0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约十三日历天,最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细内容须向携手阳光公司领购):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春运期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1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方式:现场发售;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信息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到携手阳光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每个采购包);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09点30分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警官;电话:13485240666
2.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邮编224000)
联系方式:薛警官;电话:1820510610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秦工;电话:18551503089;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邮编224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以向采购人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减半,即:按合同总价的5%),采用电子化采购(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可以免费直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附件:《供应商联系信息表》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