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财购〔2023〕26号 盐城市财政局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3-10-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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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82号)、《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盐财购〔202319号)等规定,我局检查组于202396日对你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如下:

(一)评审过程不规范

检查发现,你单位代理的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00-YCSX-C2022-0003),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时缺少采购人出具的授权函。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的规定。

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过程,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水平和能力。

(二)评审因素未量化

检查发现,你单位代理的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00-YCSX-C2022-0003),项目的评分标准“实施方案”中“1、实施方案的主要思路和技术方法。主要包括: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等。可行、具体、有针对性得9.1-10分,基本可行、有结合项目的特点8.1-9分,可行性差、针对性差或未提及得7.1-8分。2、服务流程及质量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流程是否清晰、内部可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措施能否落实。服务保障可行、具体、能结合项目和区域特点得9.1-10分,服务保障基本可行、有结合项目的特点8.1-9分,服务保障可行性差、针对性差得7.1-8分。3、计划安排。主要包括:能否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服务,保证措施能否到位。计划安排详细、保证措施到位得9.1-10分,计划安排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8.1-9分,计划安排不合理、保证措施差得7.1-8,属于评审因素未量化。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和确定评审因素,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水平和能力。

二、有关要求

以上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视你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盐城市财政局

202310 23

 

 

抄送: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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