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财库〔2023〕33号射阳县财政局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3-10-3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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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82号)、《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盐财购〔202319号)等规定,盐城市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于2023830日对你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如下:

(一)未明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

检查发现,你单位代理的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300吨级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CG(D)-202224)、射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浒苔绿潮前置打捞项目(项目编号:SYCG(D)-202255),两个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中均未明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上述行为不符合《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规定。

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水平和能力。

二、有关要求

以上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视你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射阳县财政局

2023922


抄送:射阳县农业农村局,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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