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财库〔2023〕36号射阳县财政局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82号)、《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盐财购〔2023〕19号)等规定,盐城市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于2023年9月8日对你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如下:
(一)未见履约验收材料
检查发现,你单位代理的射阳县发改委省级应急物资前置储备点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YCG(D)-2022156)、射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YCG(D)-2021227)、射阳县四明镇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第八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SYCG(D)-2022201)三个项目均未按规定保存履约验收资料。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规定。
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保存政府采购文件,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水平和能力。
(二)音像资料未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检查发现,你单位代理的射阳县发改委省级应急物资前置储备点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YCG(D)-2022156)录音录像材料缺失。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的规定。
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保存政府采购文件,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水平和能力。
(三)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
检查发现,你单位代理的射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新建设业务用房暖通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CG(D)-2022165)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上述行为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69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的规定。
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按时发布中标公告,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水平和能力。
二、有关要求
以上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视你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射阳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