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派出所档案室数字化创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派出所档案数字化创建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XSYG-C2023-010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派出所档案数字化创建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档案数字化创建服务;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20万元(财政性资金);
工期:自合同签订期后10个月完成全部加工工作,并提交数据成果。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档案数字化创建服务 | 1批 | 完成盐东、南洋(大洋湾)、黄尖、中路港、环保产业园、先锋(包含原城西、越河、水上)等六家基层派出所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历史档案,东城、永丰、新洋、大洋、青墩、便仓等6家派出所2021-2022年度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并挂接到省厅档案系统平台。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工作时间: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凭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向携手阳光公司领购(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点30分(现场接收人员约提前15分钟到达)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电话:13270072015;
2.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59号;
联系方式:胥警官;电话:0515-8322101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施工;电话:13270072015;电子邮箱:xsyg005@163.com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邮编224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欢迎对携手阳光公司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进行监督(柏经理,18662096009)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2.采购需求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