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价格扣除)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所需的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计算机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JSZC-320900-ZCGS-T2023-0004
2.项目名称: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计算机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86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84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资金来源:财政。
7.采购需求:计算机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供货时间及地点: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在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结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11 月 6 日至2023年 11 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6#)。
方式:携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人姓名、电话和邮箱)和领取人身份证领取采购文件(或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290479100@qq.com,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515-83999888、18936342099),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谈判。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盐城市教育局117会议室;
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 11 月 14 日 15 点00分(北京时间)。采购人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六、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七、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说明
1. 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至合同价的5%。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中标供应商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违约时,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
4.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3914698168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401718383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日月湖大道1号
采购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5-83999888、18936342099
电子邮件:1290479100@qq.com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