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3〕第15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响财购决[2023]15号
投诉人: 江苏鸿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1幢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谈亚东
被投诉人1:响水县统计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路446号响水县政府大楼内
联系人:刘露露
被投诉人2: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伯乐嘉园1A幢102室-262(18)
联系人:姚女士
投诉人江苏鸿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对全县第五次经济普查PAD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1-YCJY-T2023-0019)的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9月25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响水县统计局于2023年8月22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PAD采购采购公告(二)”公告(采购编号:JSZC-320921-YCJY-T2023-0019),2023年8月31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3年9月4日依法作出书面答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8日投诉至本机关。
本机关于2023年9月20日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投诉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9月25日依法受理。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人2023年8月31日寄出的质疑函,质疑事项主要为中标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及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主要事实为:中标产品“联想启天K10 Pro(TB226XC)”最大可支持128G拓展,无pogo_pin接口,无莱茵无频闪认证。
响水县统计局于2023年9月4日作出质疑答复:1、中标产品最大可支持2TB的容量扩展;2、中标产品虽无pogo_pin接口,但支持T-hub,可实现与pogo_pin接口的同等功能,采购文件注明“若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但调整的参数须高于或同等于该参数”;3、中标产品有CCC认证、节能认证、莱茵低蓝光和无频闪认证。
本机关于2023年9月8日收到投诉人寄送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主要为中标产品“联想启天K10 Pro(TB226XC)”不满足采购需求及质疑事项1、2的回复不认同。因缺少法律依据和投诉书副本,本机关于2023年9月12日向投诉人寄出补正通知书。2023年9月20日投诉人将补正资料送至我局,该补正资料的投诉事项为1、投诉事项1:中标产品“联想启天K10 Pro(TB226XC)”不支持拓展512G内存卡、无pogo_pin相关接口,不符合谈判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依据前面所述事实故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涉嫌虚假响应,骗取中标。2、投诉事项2:质疑回复函所述“中标产品最大可支持2T的容量拓展”无法验明真伪。依据前面所述事实故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涉嫌偏袒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包庇违法,甚至串通。3、投诉事项3:采购需求列明的“若某主要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的表述,不能作为不提供“pogo-pin”接口的理由。原因在于多品牌均有pogo-pin接口,并非个别品牌专有。依据前面所述事实故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为了能够偏袒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不惜编造谎言,掩耳盗铃,巧言狡辩,罔顾法规,知法犯法。
本机认为投诉书的具体投诉事项为:1、投诉事项1:中标产品“联想启天K10 Pro(TB226XC)”不支持拓展512G内存卡、无pogo_pin相关接口,不符合谈判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2、投诉事项2:质疑回复函所述“中标产品最大可支持2T的容量拓展”无法验明真伪。3、投诉事项3:采购需求列明的“若某主要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的表述,不能作为不提供“pogo-pin”接口的理由。原因在于多品牌均有pogo-pin接口,并非个别品牌专有。
(二)投诉请求
1.依法取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成交供应商资格。
2.追究被投诉人和成交供应商违法违规责任。
3.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审查情况
本机关针对此项目的质疑和投诉事项,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召开的专家论证会,本机关认为:
(1)投诉事项1:中标产品“联想启天K10 Pro(TB226XC)”可以拓展为512GB内存,但设备外部无pogo-pin接口,投诉事项1所述事实部分成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规格中不包含pogo-pin接口;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应标的情况。
(2)投诉事项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存储扩展达到512GB即可满足采购需求,“最大可支持2T的容量拓展”是否成立不影响对采购需求是否满足的判定。在投诉事项1中“中标产品“联想启天K10 Pro(TB226XC)”可以拓展为512GB内存”成立的情况下,投诉事项2无需论证。
(3)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pogo-pin接口参数是否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关系着能否改用T-hub接口。“个别”的意思存在歧义,经过论证,本机关倾向于认为在本次招标文件中“个别”是“单独”的意思表示,不适用常规意义上的“极少数的、少有的”意思表示,否则项目需求各参数将不具有约束性和存在的意义。因此,在pogo-pin接口由多品牌支持的情况下,不能更改替换为别的接口,投诉事项3成立。
关于投诉人在2023年9月20日补正资料提及的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涉嫌偏袒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包庇违法,甚至串通;被投诉人为了能够偏袒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不惜编造谎言,掩耳盗铃,巧言狡辩,罔顾法规,知法犯法”,属于对事实的性质的认识,其依据不足。
本机关另查明,响水县统计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尚未签订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综上所述,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响水县统计局2023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PAD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编号:JSZC-320921-YCJY-T2023-0019)的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平供应商的,采购人响水县统计局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依法向响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响水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