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3〕第5号
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3〕第5号
一、项目编号:2022―76#―1#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智能制造专业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江苏鸿翔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河区施河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成洪亮
被投诉人1: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地 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张 兵
被投诉人2: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中南世纪城2B地块2幢1001-1009室(CND)
法定代表人:唐 嵘
相关供应商:云晟物联网(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1号楼1809室
法定代表人:王 健
四、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8日,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采购人为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11月29日,该项目开标。12月1日,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供应商为云晟物联网(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晟公司)。11月18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起质疑。11月28日,采购人发出质疑答复。12月10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针对招标文件的投诉书。12月15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出《投诉书补正通知书》。2023年1月3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补正材料。1月5日,本机关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云晟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三家单位均向本机关提供了答复材料。2月4日,本机关就投诉事项组织专家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7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该项投诉。
(二)投诉事项5、6、8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由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驳回其他投诉。
盐城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