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3〕第6号

发布日期:2023-02-2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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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3〕第6号

 

一、项目编号:YCCG-2211-CS024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水利局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盐城华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华邦西厦1幢1901室

法定代表人:黄克芹

被投诉人1:盐城市水利局

地  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法定代表人:周岚

被投诉人2: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孙九山

相关供应商:盐城好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科城街道中南世纪城荣城6幢148室

法定代表人:林春平

四、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5日,该项目磋商公告发布,采购人为盐城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为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12月19日,该项目进行了磋商。12月20日,投诉人向采购中心提起质疑。12月21日,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成交供应商为盐城好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管家公司);同日,市水利局、采购中心组织了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并形成了《复议报告》。12月27日,采购中心发出质疑答复。2023年1月5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并受理投诉。1月10日,本机关分别向市水利局、采购中心、好管家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三家单位均分别向本机关提供了答复材料。2月3日,本机关向市水利局、采购中心、投诉人、好管家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参与质证通知书》。2月9日,本机关组织了质证,形成了《质证记录》。2月15日至2月20日,本机关分别对采购中心、磋商小组开展调查。2月15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并于2月22日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共计补正5个工作日。2月21日,盐城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开发商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深公司)向本机关提供了书面情况说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盐城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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