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3〕第8号

发布日期:2023-03-10 17:42
浏览次数:

 

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3〕第8号

 

一、项目编号:YCGACG2022-Z19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物检材智能保管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江苏杰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181-1号常州科技街C座9799号

法定代表人:陆宗杰

被投诉人: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2-906室(18)

法定代表人:阙义万

相关供应商:苏州博立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3号(如意通大厦)1010室

法定代表人:钱少华

四、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8日,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采购人为盐城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12月12日,该项目开标、评标。12月15日,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供应商为苏州博立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联公司)。12月15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起第一次质疑。12月16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投诉人评审得分和排序。12月17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了重新评审,中标供应商仍为博立联公司。12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质疑答复。12月27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起第二次质疑。12月28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并予以受理。2023年1月5日,本机关分别向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博立联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三家单位均分别向本机关提供了答复材料。2月6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2月11日,本机关收到退回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2月13日,本机关再次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2月28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调查补正材料,明确其投诉事项系针对质疑答复内容提出。共补正15个工作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盐城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