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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财购〔2023〕8号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单位采购国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 03- 1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市本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单位采购国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2023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要求

(一)各级预算单位要在320日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食堂采购总额10%预留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并进行确认汇总。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必须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二)各区财政部门要抓紧组织、督促本地预算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于321日前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对本级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

(三)市本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和各区财政部门要分别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和同级预算单位,按照“质优价廉、竞争择优”原则,积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收货后进行履约评价,及时支付货款并上传付款凭证,不得拖欠。

(四)各级预算单位要积极通过“832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鼓励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省东西部协作省份和对口支援地区农副产品,在确保完成预留份额的基础上,鼓励预算单位工会福利、慰问品采购对口协作和支援地区农副产品。

二、2023年采购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苏对口办发〔202258号)要求,2023年,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食堂采购总额3%的预留比例,通过“鲜丰汇”消费帮促采购平台(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wssc/index.html)采购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鲜丰汇”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单位采购国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31号)

       2. 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苏对口办发〔202258号)

 

 

盐城市财政局

                                                                  2023315


盐财购〔2023〕8号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单位采购国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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