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海化工有限公司厂房内废弃物料处置(行政代处置)项目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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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海化工有限公司厂房内废弃物料处置(行政代处置)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1.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六、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格式)》中“精(蒸)馏残渣处置费”的“预估处置量B”应与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中的预估重量(吨)一致。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本补充通知所提供的附件格式进行编制后上传。
2.采购文件原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3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现调整为:“2023年4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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