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律所(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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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公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律所(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3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00-SSGC-C2023-0006

2.项目名称:公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律所(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60万元/年;

5.最高限价:60万元/年,本项目采用“顾问费+案件代理费”的方式报价,顾问费(含律师差旅费)最高限价21万元/年;代理诉讼案件,一审(含市政府交办件)每件最高上限为10000/件,二审、再审、复议案件、仲裁民事案件每件最高上限5000/件;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时以元为报价单位,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择优评选出1家律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律所,服务期限二年,服务内容:(1)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后评估,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参与我局行政执法、信访中重大疑难和突发事件的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意见;

3)协助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

4)协助审查我局重大合同、重要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文书;

5)根据我局委托,代理所有诉讼、复议、仲裁案件,包括拟定答辩状(答复书)、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出庭应诉等;

6)协助对我局机关人员进行法治业务培训;

7)办理我局其他法律事务。

7.服务周期:服务合同期限暂定二年(投标时按一年服务费报价),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服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地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方式:人民币5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标书费通过支付宝(18851556987―招标代理部收款账户)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公司名称(可简写)+标书费字样(可简写)+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3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一份:1份   副本份数:4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59号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187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15楼招标代理部

人:吴先生、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779960、1590510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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