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环评建设项目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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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环评建设项目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和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已上传至采购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年度环评建设项目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服务项目

2、项目名称:2023年度环评建设项目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万元

5、最高限价:36万元

6、采购需求: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效率,规范评估工作程序,提升技术评估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评估。本次招标主要采购内容为2023年度环评建设项目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服务,包括报告书约9本、报告表及专项约5本、报告表(不需专家评审)约50本。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6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7、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2023年度环评建设项目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     (元/本)

采购预算价(元)

1

报告书

9

20000

180000

2

报告表及专项

5

6000

30000

3

报告表(不需专家会审)

50

3000

150000

合计: 人民币元

360000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具体履约要求:合同签定后,项目服务商接受评估委托后,报告书项目和报告表及专项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和受其委托的报告编制单位应在评审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修改。评估单位收到修改稿后3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并对其出具的评估意见负责。不需专家评审的报告表项目,服务商接受委托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意见,报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9、履约地点:双方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相关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服务期限内在阜宁县范围内不从事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提供承诺声明。

三、采购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采购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5日,潜在供应商可随时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采购,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有关信息,否则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采购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有关信息,否则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4.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3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发送加密的响应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jszg20220301@163.com(具体要求详见蹉商文件)

4.4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09点00分整

4.5  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无需缴纳蹉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6.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及磋商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磋商会议的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13401734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盐城云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10号楼二楼219

联系方式:13962079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孙工

      电 话:1340173488613962079910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话:0515-69917082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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