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3〕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3年我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
(二)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军队的会计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
(三)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四)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依据“苏价费函〔2002〕62号”规定,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为500元/人。
(六)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撤销其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形式。我市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00至8月4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二)申报流程
1﹒信息采集
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会计人员管理”,进入后按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2﹒网上申报
(1)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正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
(2)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线下审核
(1)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后,应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前往信息采集属地财政局,办理现场审核(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报送我局。市本级事业单位(非参公)人员直报我局。申报人应在7月12日9:00至8月9日17:00(工作时间)完成网上填报、财政部门现场审核。
(2)县(市、区)财政部门: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实继续教育信息,并出具纸质证明;审核申报人材料,确保网上网下一致。
(3)市财政局:7月12日至8月9日受理经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人员及市本级事业单位(非参公)人员的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后,送市人社局会审。
4﹒网上缴费
申报材料经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现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支付评审费500元。缴费后,不退费。需票据凭证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缴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00至8月16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需填报的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二)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信用承诺书。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三)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证书。
(四)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寄发。
(五)申报人员如需咨询相关政策,请联系会计信息采集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局联系方式及地址:
东台市:85213359,北海路8号市政府大楼309室
大丰区:83527992,东方路66号财政局113室会计科
建湖县:86213438,秀夫南路933号104室
射阳县:82323518,沿河路80号西楼五层会计科
滨海县:84108539,县政府行政大楼1032室
阜宁县:69917045,城南大厦B座405室
响水县:86883952,双园中路488号西楼二楼会计科
亭湖区:66690321,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政府321室
盐都区:88429918,新都路6号盐都区财政局305室
盐南新区:69960599,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812室
开发区:68821751,松江路18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708室
市财政局:80501348,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348室
QQ群:202438531(实名加入)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doc
盐城市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