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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持续规范行政事业性单位公务支出

发布日期:2023-09-22 18:17 [ ]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多措并举规范行政事业性单位公务支出,不断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制度约束。深入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以规范党政机关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为抓手,推动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年初预算“三公”、“两费”预算只减不增,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巩固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厉行节约的控减成果。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因公出国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无预算不审批、超标准不审批,上半年共审批19个出国团组的经费预算。针对疫情后因公出国团组增多的实际,主动与市外办、市商务局等部门对接,协商关于规范因公出国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是强化公车管理。按照《盐城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更新执法执勤车辆。坚持物尽其用,在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鼓励执法执勤用车用满十年后予以更新;坚持绿色低碳,更新执法执勤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30%。上半年共批复更新执法执勤用车39辆,比上年同期的105辆下降63%。认真做好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实时监控执法执勤用车运行和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相关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好举报答复工作。

三是落实津补贴规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纪律和财经纪律,落实落细中央和省批复的实施方案,按要求做好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基数测算以及相关年度津贴补贴清算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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