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工作动态

盐城财政“三举措”压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3-09-22 18:18 [ ]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严格按照 “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建设要求,坚决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不断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持续强化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切实发挥财会监督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一是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完成文广、住建、城管系统等40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会检查,以及市级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12个专项检查任务,做到一查三年、查透查实;召开年度财政监督检查中期汇报分析会,压实工作责任,严把检查质量;完成财政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访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引导各部门单位履行财会监督职能。继续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根据专项行动反馈意见,压实市级预算部门、县区财政部门主体责任,通过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巩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成果,抓实抓牢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市级预算部门及所属行业系统培训和《意见》精神宣传,提升部门单位财会监督能力。

三是推动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加强执业监督。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执业监督职能,配合上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整肃财务舞弊、会计造假行业乱象,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来源:市财政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