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维保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亭湖区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维保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JSZC-320902-JZCG-K2024-00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11-22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2-JZCG-K2024-0023
项目名称:亭湖区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维保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具体报价方式详见征集文件中评分标准及开标一览表。
采购需求:
盐城市亭湖区全区公务用车约340辆,车型为上海大众系列、别克商务系列、起亚系列、丰田系列(考斯特)、尼桑系列、福田系列、中大型客车等车辆提供车辆保养、车辆日常的中、小维修、总成和整车的大修及救援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或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
联系人:纪凯
联系电话:0515-89802019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
联系人:纪凯
联系电话:0515-89802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凯
电话:0515-89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