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大有镇蒲舍村县城购置门面房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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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响水县大有镇蒲舍村县城购置门面房项目 JSZC-320921-JHJS-T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6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JHJS-T2024-0002 

项目名称:响水县大有镇蒲舍村县城购置门面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80.00万元 

采购需求:

门面房位于响水县城(响水县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长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段升值空间大,长远收益明显,且满足出租条件。

(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要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扫描件)

2.受房屋所有权人委托的,需提供唯一委托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6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1-26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 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6.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盐财购[2023]150号的文件精神,具体操作流程请按《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苏财购[2023]150号文执行。

7.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8.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9、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响水县大有镇大有街

联系人:王加元

联系电话:1396204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佳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响水县县城204国道东侧

联系人:18051392222

联系电话:0515-8690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8051392222

电话:0515-8690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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