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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政策宣传之“小微贷”

发布日期:2024-11-27 17:18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财政厅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小微贷”专项政银合作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小微贷”产品已累计发放贷款266.57亿元,惠及全市4104家小微企业。

一、支持对象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具备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等条件,可申请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期(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利率:利率不超过LPR+100BP

三、担保方式

贷款由合作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增信,实行“见贷即担”,不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且免除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夫妻双方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风险分担

对于“小微贷”的不良贷款,由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五、负面清单

对于借款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在贷款授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当期有逾期贷款未偿还;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红色(含)以下;纳税信用评级D级。

六、操作程序

“小微贷”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网址:www.jsphjr.com),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该服务平台登陆并注册后,点选“我要贷款”——“小微贷”,并按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申请。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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