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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精神之我见

发布日期:2024-12-16 16:52 [ ] 浏览次数:

高伟明

精神,是呈现出来的面貌和活力状态。机关精神,首先是以本机关每个人的精神呈现出来的,进而凝结成机关的精神。人的精神是多维度的。

不离职守,就像河边的栏杆,始终在该在的地方,这个时候,坚守和热爱就是精神;遇困化困,遇难克难,这个时候,顽强不退就是精神;做事做到很难被挑出毛病,这个时候,精雕细琢就是精神;遇事常常不依个人利益判断,而以是非对错判断,这个时候,正直就是精神;面对别人的困难,力所能及地施以援手,这个时候,支援就是精神;工作未达计划质量,从头再来,这个时候,品质就是精神;在多年前的上海,一位三轮车夫,戴着“雷邦”牌墨镜,车子擦得锃明闪亮,还饰以灯彩,显得颇有派头,这个时候,派头就是精神。机关精神,要在本机关核心职能发挥作用中得到呈现,也应与别的机关单位有所区别。

财政部党组对财政核心职能及其应有作用作了如下表述:“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履行财政宏观调控、财政收支管理、财税制度建设等核心职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保障”。是故,提炼财政精神,要把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体现出来,既能避免大众化的用词,又能彰显出自身特色,且可在财政工作者的意识和思维中予以传承,不会过时。

我从国家、社会、人民和自身的角度,试着提炼出如下的财政精神:促经济发展、护公平秩序、增民生福利、守精细清廉。在下文中具体阐释,期望抛砖引玉,启发财政同仁们发掘更多值得发扬的财政精神。

促经济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从宏观调控的高度,作科学的顶层设计,提供出积极财政政策所需要的财政、税收、会计制度和预算安排,从而“促”经济高质量发展。

护公平秩序。对财政部门来讲,秩序包括市场秩序、预算秩序和会计秩序。“护”需智勇双全。一方面,用财政工作者的专业,不断改革创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为秩序提供公平的和精细的制度规则,减少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使钱花得有绩效。另一方面,凭财政工作者的勇气,强化监督管理,对违反秩序的行为进行迅速、灵活、准确地处理,为秩序的公平运转保驾护航。

增民生福利。所有的党政机关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服务的内容各有侧重。我认为,财政最大的“政”,就是能让人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或让人民的钱袋子少支出。“增”福利的职能,是其他机关无法替代的。如果能不断地为人民增加福利,在教育、养老、医疗等领域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并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实现共同富裕,迈小步,不停步,年年有进步,就是财政人对党和人民忠诚的最好体现。

守精细清廉。在当今社会,守精细清廉已经成为从事预算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有严谨的态度,更要有精细的操作。每一个数字,每一个账目,都需要我们细心核对,确保无误。这不仅仅是对工作的负责,更是对自身职业道德的坚守。我们必须时刻铭记这一原则,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维护财政工作的纯洁性和权威性。

(作者单位:财政部上海监管局)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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