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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政策宣传之“苏科贷”

发布日期:2024-12-17 16:41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服务,改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苏科贷”专项政银合作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截至目前,“苏科贷”产品已累计发放贷14.62亿元,惠及全市291家小微企业。

一、支持对象

列入省科技厅“苏科贷”备选企业库的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产品分类
       
(一)苏科贷1。支持对象为企业库内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期(含)以内,利率不超过LPR+50BP,以信用方式为主。

(二)苏科贷2。支持对象为企业库内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5000万元(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期(含)以内,利率不超过LPR+80BP,以信用方式为主。

(三)苏科贷3。支持对象为企业库内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4亿元(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期(含)以内,利率不超过LPR+100BP。对于单户贷款额度1000万元以内的,合作银行以信用方式为主给予企业贷款支持。对于单户贷款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合作银行可要求企业提供适当的抵押、担保。

三、担保方式

对于“苏科贷”中以信用方式为主投放的贷款,鼓励合作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鼓励合作银行支持“首贷”企业,开展“投贷联动”。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夫妻双方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作银行不得增加其他抵押、担保,不得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四、风险分担

(一)对于“苏科贷1”、“苏科贷2”,风险补偿基金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其中省风险补偿基金40%,市、县风险补偿基金40%),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二)对于“苏科贷3”,风险补偿基金承担3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其中省风险补偿基金15%,市、县风险补偿基金15%),合作银行承担7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三)对于“苏科贷”不予支持情形下的贷款,出现不良的,风险补偿基金不予风险补偿。

五、负面清单

对于借款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在贷款授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当期有逾期贷款未偿还;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红色(含)以下;纳税信用评级D级。

六、操作程序

“苏科贷”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网址:www.jsphjr.com),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该服务平台登陆并注册后,点选“我要贷款”——“苏科贷”,并按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申请。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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