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庭用房综合楼高压配电柜维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审判法庭用房综合楼高压配电柜维修项目(二次) JSZC-320900-JSTZ-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TZ-C2024-0005
项目名称:审判法庭用房综合楼高压配电柜维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1.22257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
审判法庭用房综合楼高压配电柜维修项目(二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其中现场拆除安装调试仅允许1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内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2-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 数字证书”--CA 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
3.“CA 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CA办理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7.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8.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府南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665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中南世纪城1期2号楼10楼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8662066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866206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