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4〕第3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响财购决〔2024〕3号
投诉人:西坡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6号银泰科技大厦606-1
法定代表人:张秋莲
被投诉人1:响水县黄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响水县黄圩镇府前路1号
联系人:张宇
被投诉人2:盐城润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开发区运响河东侧1幢1层
法定代表人:陆兴慧
投诉人对“响水县黄圩镇环境维护运营项目(三次)”(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W-G2023-0004)的投诉,本局于2024年1月29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
一、投诉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响水县黄圩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6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响水县黄圩镇环境维护运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2024年1月11日开标,2024年1月12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4年1月16日发布合同公告。
2024年1月5日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盐城润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依法作出书面答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于2024年1月17日投诉至本机关。本机关2024年1月23日发出补正通知书,2024年1月29日收到投诉补正资料;于2024年3月4—6日组织开展专家投诉论证事宜。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1:采购人黄圩镇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投诉事项2:不应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诉事项3:学历作为加分项不合理。
投诉事项4:设备加分项不合理。
投诉事项5:提出质疑后代理机构未公平公正重新修改招标文件。
(三)投诉请求
1.停止违规招标活动
2.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处理
3.废止中标结果,重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
4.取消盐城润威代理该项目资格
二、审查情况
本机关针对此项目的质疑和投诉事项,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召开的专家论证会,本机关认为: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5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响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响水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