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财政局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创新,硬化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主动服务,将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融入政府采购工作全流程,全力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政府采购透明程度。大力推广应用“苏采云”系统,成功纳入全省“集采入云”首批试点,全市集中采购项目全部“入云”,逐步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市场主体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为各类市场主体提前了解采购信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2023年全市82个集中采购项目、180个分散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13230条。
硬化落实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督促采购人在采购计划备案阶段明确具体支持方式,在应预留尽预留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对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按照顶格20%比例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25亿元、占比88.7%。大力推广“政采贷”业务,将更多金融“活水”精准引向中小企业,全市实际贷款额7860.32万元。积极推广“信易购”应用场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全市最多可为517家符合条件的中标供应商减免履约保证金1.34亿元。
强化监管服务,督促政府采购规范实施。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和服务提示函,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列明提醒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围绕规范保证金收取退还、清理违规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等8个方面,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坚持市县财政部门联动,考核检查市政府采购中心和31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上网公开,切实提高代理机构专业水平。围绕主体对象、重点环节、常见问题,梳理发布五张流程图、四份清单指引、一系列政策问答超4500份,精准明确责任,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划出底线,提供路径。坚持依法依规处理与有理有节调解相结合,妥善化解纠纷争议,2023年市本级处理投诉举报36件,无一被纠错或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