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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三举措”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发布日期:2024-04-09 17:50 [ ]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稳步加大教育保障力度,一季度全市教育经费支出50.14亿元,全力以赴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4年,市财政局安排市本级教育重点项目资金4.28亿元,支持盐城中学高品质高中创建、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移址新建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一季度,下达市本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1.29亿元,按照小学阶段每年800元/人、初中阶段每年1100元/人标准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开展教师培训、仪器图书购置等,切实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二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长效机制。构建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精准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确保困难学生群体应免尽免、应助尽助、应补尽补。2024年春学期,安排市本级国家助学金590.06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5千人。

三是强化教育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将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教育资金投入、使用和监督全过程,建立部门绩效和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闭环。 加强教育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压实对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报、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成果应用的财政复核审查力度,并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申报和安排、政策调整和优化的重要参考,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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