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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助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淘汰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13 10:17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不断强化市县同治、部门联动,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但随着科技的发展,机动车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政策的通告》,市财政积极助力主管部门对符合补贴范围的车辆,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差别化补贴,引导车主提前淘汰。2023年,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已完成注销3519辆,超额完成省定淘汰任务。2023年,我市共受理淘汰补贴材料1588份,补贴金额合计1550.47万元。协助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奖补资金643万元。此外,为支持该项工作,市财政将统筹安排2022年度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1000万元用于该项车辆淘汰补贴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对提前淘汰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发放补贴674.4万元,补贴车辆641辆。

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国三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奖补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对符合补贴范围的车辆,按照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好差别化奖补,提高车辆淘汰积极性,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清零。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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