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明中 通讯员 王欢
近年来,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财政部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监管局)结合属地预算单位实际,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开拓创新,在做深做细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把好财政监管“第一道关口”,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形成属地预算单位资产闭环监管。同时,督促预算单位习惯过紧日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做深做细日常监管 推动形成资产闭环监管
“在做深做细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我们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形成资产闭环监管。”宁波监管局副局长肖维舟强调。为达成这一目标,宁波监管局采取了多项举措。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大力提高资产监管成效。宁波监管局在预算编制环节,结合日常监管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强化审核资产存量和新增资产,将存量资产作为审核新增资产的重要参考,将计划处置资产情况与单位新增资产相结合,审核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经办人员在审核新增车辆需求时,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开展审核,从严控制车辆购置,优先保障报废更新。
加强业务交流与政策辅导。通过驻甬中央预算单位交流平台、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向预算单位宣传讲解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推进预算单位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推进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在监管工作中,宁波监管局注重向预算单位宣传讲解政策,推动预算单位资产管理理念与时俱进。2023年,宁波海关积极推动所属事业单位37台大型检测仪器加入浙江省打造的浙江省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提高了设备使用率和共享率,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将资产管理作为决算审核重点问题。宁波监管局以决算审核为契机,全面了解和反映属地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是否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关注预算单位资产账实是否相符,有无超标准配置资产情况等,及时纠正预算单位资产管理、预算执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把决算审核成果应用于后续的预算监管,提高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实现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闭环管理。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督促预算单位习惯过紧日子
督促属地预算单位习惯过紧日子是各地监管局的重要职责之一。“我们将过紧日子要求外化于预算监管工作全过程,推动预算单位不断提高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宁波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张琳说。
2023年以来,宁波海事局多次向宁波监管局反映巡逻船运行维护费支出压力较大问题。为此,宁波监管局提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向内挖潜、习惯过紧日子等意见建议。
在宁波监管局督导下,宁波海事局创新手段,积极探索,蓄力提升重大资产运维保养水平。海事局成立了船艇运维中心,创新船艇修理新机制,推动船艇物资精细化管理,以应对监管任务重、老龄化故障高、物价上涨与船艇运维费用缩减等问题。海事局还成立“悦航”设备运维团队,深化VTS核心技术自主攻关,成功自主修复雷达母板,实现TERMA齿轮箱自主更换。
同时,宁波海事局持续夯实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能力,增强资产账目清晰度。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基层海事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细化权责清单,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在《行政运行工作指南》中细化资产入账、使用、调拨、处置管理规程。同步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将制度的刚性要求嵌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通过全生命电子化留痕和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全方位资产管理。持续增强管理规范性,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自查自纠,重点了解是否存在盘点不清、权属不明等问题。
为摸清属地预算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宁波监管局大力加强行政单位资产购置、出租出借、处置等情况调研,收集整理属地行政事业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具体举措,供预算单位交流分享,进一步搭建监管局监管、服务属地预算单位的交流平台。同时,该局还总结上报优秀创新做法及相关意见建议,提出深化资产数字赋能管理、强化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范资产处置等建议。
推动宁波市公物仓建设 走上“快车道”
宁波监管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部党组有关要求和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主动开展政策落地情况调研,积极向宁波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
“公物仓建设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的具体行动和创新之举。”肖维舟说,公物仓作为资产管理新途径,对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共享共用、激活使用效能、节约财政资金具有积极意义。
为此,宁波监管局对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公物仓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并结合调研情况向宁波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建议加快推进我市公物仓平台建设》的专题信息,提出加快推进公物仓“线上+线下”资产共享共用平台建设,优化财政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相统一的意见建议。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在专题信息上批示指出,这是一件好事,请市政府加大力度有序推进。在宁波市政府召开研究公物仓平台建设事宜的专题会议上,宁波监管局作为主汇报方,汇报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管理及公物仓有关情况。会议提出,要研究起草公物仓管理制度,明确公物仓管理体制、机构职责、入仓资产范围和运作程序等。
专题会后,宁波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局研究起草了《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与市财政局进行交流讨论,确保办法内容与中央相关要求契合。
在宁波监管局积极推动下,2023年12月,《办法》作为宁波市首个市级层面的公物仓管理文件印发实施。2024年2月,宁波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物仓正式开仓。
肖维舟表示,宁波监管局将积极推动宁波市以实体、虚拟公物仓平台为载体,强化市本级与区(县、市)国有资产管理联动,通过一站式供需匹配和智慧化管理,实现公物仓资产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