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相关节能、新能源汽车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公告针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提出,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在燃料电池商用车方面,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千瓦,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江苏常州新北区推进财政管理标准化建设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随着基层财政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已有73项标准陆续编制应用,基层财政内部管理暨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实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都有结果,管理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新北区财政局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思路,采取“有标采标、缺标补标、无标制标”措施,搭建出“一张图”引领、“两组长”护航、“十一模块”服务、“十六岗位”权责的核心框架,科学规范、务实高效地推动基层财政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一张图”即“泳道图”。相比于传统的流程图,“泳道图”同时将业务步骤的执行主体及所需材料在平面图上三维呈现。在所有业务模块创建中引入“泳道图”,自上而下把基层财政业务做什么、怎么做用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
“两组长”即由各业务处室处长和基层财政分局局长担任11个业务模块的双组长,一方面,实现区镇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齐推进;另一方面,实现全局互联互通,补短固长促提升。
“十一模块”即业务管理规范。结合各部门职责及实际需要,根据相应服务对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制定业务标准化规范,包括部门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档案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债务管理、财政集中支付、财政内审监督、资产管理、财政绩效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和财政涉农资金管理。
“十六岗位”即岗位工作规范。明确服务事项标准的权责分工,涵盖财政分局局长、副局长、总预算会计,涉农资金专管员,资产管理员,协税护税管理员等16项岗位工作规范。
在标准创建期,该局坚持按月编制工作简报,宣传标准化工作动态、做法经验、成果成效等。在简报中单独设立各小组本月工作进展专栏,以此为抓手督促各模块的推进,形成“人人参标、人人建标、人人用标”的共建共创氛围。
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新北区基层财政内部管理暨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共编制包括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73项标准,通过“五个实现”,达到“岗位培养有抓手、窗口服务有规范、监督检查有标准、内部管理有依据”的效果。
一是实现定标准、立规矩的管理效益。标准化体系实现了9个镇(街道)基层财政分局具体业务工作的高度统一规范,提升了基层财政的能力建设。
二是实现管理服务监督“三统一”。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内部管理对象、公共服务对象、监督检查对象的管理服务“三统一”,从出台制度(文件)上升到出台标准(白皮书),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洁机关、和谐机关、文明机关的建设。
三是实现基层财政管理“双提升”。一方面,在保持分局双重管理模式不变的前提下,合理定岗定责,统一制定财政分局岗位责任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培训提升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基层财政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能力。
四是实现良好环境的营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扩大标准化工作的辨识度、影响力。
五是实现转变作风提升基层满意度。管理效能的提升、程序流程的优化,对营造良好的管理服务环境和提升基层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基层财政内部管理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也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下一步,新北区财政局将重点围绕基层财政管理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创建,着力提升以标准化思维解决新形势下新问题的能力,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和基层财政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径。
(摘自:中国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