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4-08-0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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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响水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JSZC-320921-ZHDL-K2024-002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08-2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目编号JSZC-320921-ZHDL-K2024-0024  

项目名称:响水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每个项目4万元。 供应商报价方式:0.00%≦投标优惠率(按最高限制单价基础下浮)<1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入围供应商最多数量

征集范围及要求

1

响水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

1

3

具体详见征集要求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响水县财政局

预估采购数量:每年度约15个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

2.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 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3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 年 8月 7 日至 2024 年8月 14 日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江苏政务服务网” 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2.次征集涉及的相关人员对框架协议征集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责任

3.框架协议期间,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4.有关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6.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

7.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供应商中标后,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履约保证金,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详见通知内容。(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响水县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双元中路26号

联系人:周一持

联系电话:15949118090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伊美翡翠城9-09室309室

联系人:王兰兰

联系电话:18082179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兰兰

电话:1808217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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