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四排河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四排河整治工程 JSZC-320921-ZXJS-T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9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ZXJS-T2024-0007
项目名称:响水县四排河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5.0671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5.067182万元,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响水县四排河整治工程施工,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0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0-0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付款方式:
结合实际情况在上级补助资金到账的情况下,付款幅度如下:
1.1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付签约合同价的30%的预付款;
1.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
1.3出具审计报告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90%;
1.4审计价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结清。
注:竣工验收不作为确认工程量的依据,工程量初步确认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专业报告(内审)为准,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审计是指审计局或上级部门进行的审计工作。
(如该项目涉及县审计局或上级单位复审,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如该项目复审金额与初审金额存在偏差,最终以复审结果为准。)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3、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单位邮寄至江苏泽雄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4.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5.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6.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8.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供应商免交履约保证金,2A的供应商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注: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盐财购[2023]150号的文件精神,具体操作流程请按《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苏财购[2023]150号文执行。可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
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10.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城双园路154号
联系人:潘想
联系电话:1391259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泽雄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响水县金海路和浦江路交叉口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536646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153664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