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财政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我市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工作,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今年以来全市共争取市县切块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504万元,其中,市区争取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用于支持生态环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和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
下一步,全市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加强环保项目储备建设,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