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盐城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4+1”重大任务,着力强化收支管理、资金统筹、资源调配,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服务保障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贡献积极的财政力量。
注重增收节支
财政保持平稳有序运行
努力拓宽收入渠道,提升财政收入规模与质量,严格控制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力求实现财政资源的高效配置与科学利用。
抓实收入组织
坚持“实事求是,不收过头税”“助企纾困,应退尽退、应减尽减”“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收入组织原则,多措并举、稳步均衡组织财政收入,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
培育财源增长动力
加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夯实财源基础。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全市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0.55亿元,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激发经济活力。
努力争取债券支持
争取各类债券资金165.3亿元,督促快拨快用快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有效促投资、稳增长。
从严从紧控制支出
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低效无效支出。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保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注重服务大局
积极支持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大力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全市财政投入29.3亿元,重点支持产业链培育、“智改数转”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工作。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积极助推科技人才发展
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亿元,规模比2023年翻一番。安排人才引培专项资金6.2亿元、增长20%,支持“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实施。建立科技人才领域专项资金拨投结合、拨投贷联动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加大专项资金惠企力度
全市统筹拨付涉企专项资金48.1亿元,其中市本级资金上半年应下尽下。市本级下达1.74亿元“免申即享”资金,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积极落实汽车、家电、家装以旧换新,农机、交通、工业等领域设备更新等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换新购”“刚需购”“租赁购”,助推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强化涉企专项资金融合使用,避免一般性项目政策简单叠加,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落实财政支农“两个高于”要求,全市财政投入农林水资金149.99亿元,助力我市粮食稳产保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市争取省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1.44亿元,支持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全市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05亿元,总额全省最多,惠及143万农户。连续三年列入生猪“期货+保险”省级试点,加快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
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全年“小微贷”“苏科贷”共支持全市2410户次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88.76亿元,“信保贷”共支持286户次企业获得贷款10.2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注重生态优先
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支持我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
支持生态保护修复
构建“多元化、长效化”的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全市统筹下达47.52亿元,用于支持节能环保、林业、水资源节约保护等生态环保各项事业,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市财政安排自然遗产保护发展专项资金1400万元,持续扩大盐城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国际影响力。下达奖补资金5767万元,支持打好互花米草攻坚战。
保障城乡环境改善
市财政下达1.94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上级资金4455万元,助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安排乡村“千万工程”建设奖补资金9150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户厕改造、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支持盐都区智创小镇项目成功申报省级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获得1.5亿元资金支持。
强化财政政策保障
协同建立首批绿色建材认证产品目录清单,支持我市全国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加快建设。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采购政策,全市绿色采购1.28亿元。
注重民生导向
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
突出保基本、促均衡、可持续,切实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全市财政投入民生方面资金915.73亿元,占比超80%。
足额安排“三保”支出
市对区“三保”实行调度支持,县对镇级基本民生政策兑现实行兜底保障,对“三保”支出实行专项统筹安排。编实编细编足“三保”预算,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保障基层平稳运行。加强库款调度保障,确保库款余额处于合理水平。
促进就业创业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市减收企业失业保险6.99亿元。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政策作用,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91亿元,同比增长1.72%。支持991名创业者获得富民创业担保贷款1.46亿元。
支持教育卫生发展
全市投入161.98亿元,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其中,市财政拨付资金1.49亿元,支持盐中高品质高中创建、第九实验学校等项目建设。全市投入126.38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其中,市财政拨付资金6.64亿元,支持市二院改扩建、市四院异地新建等项目建设。
加强扶困救助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苏北最高。统筹使用普惠托育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推进养老、托育民生项目,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临时救助保障力度,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注重积极稳妥
扎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切实加强全口径债务闭环管理,持续控增量、化存量、降成本、调结构、防风险、促转型,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
稳妥化解隐债风险
落实新一轮化债方案,积极争取置换债政策支持,全市债务率保持在绿色区间。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四个提级”管理,依法合规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强化债务总量约束
逐地逐企设定管控目标,从严审查平台公司投资计划,对121个项目分类提出“停缓减改”建议。加快推动平台市场化转型,稳步推进平台退出管理名录。
大力降成本调结构
抢抓市场流动性充裕和利率下行契机,在省内率先出台债务置换实施细则,督促银行信贷投放量增价降,推动平台公司融资成本进一步压降。采取增加注册资本金、加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等方式,支持国企提升信用等级,累计创成AAA企业12家、AA+企业36家,数量居苏北首位。
坚决守牢风险底线
建成全口径债务监管系统,加强风险监测排查,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
注重改革创新
推动财政管理科学规范
以改革创新为抓手,着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可持续的财政管理体系。
推进零基预算改革
打破“基数依赖”,按照“定财力盘子、定政策依据、定实施项目、定支出标准、定任务数量、定预算金额”要求,按轻重缓急安排2025年预算,“项目化”精细管理,征求各方意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做到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保证预算安排科学合理。
开展资产清查利用行动
全面摸排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家底,采用核查实物、核查账簿、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两核查、两比对”方式,逐一盘点登记资产,确保不重不漏。全力推进盘活利用,坚持“边清查、边盘活、边整改”,灵活运用盘活路径,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截至目前,全市已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产262.3亿元,取得盘活收益50.5亿元。全程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办法,探索构建“1+N”管理制度体系。
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基本建成行政运行、城市运行、民生保障、基建项目四个重点领域预算支出标准,涵盖10个行业、31个领域、17个预算部门,共197项预算支出标准,为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射阳县财政局获评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全省唯一入选县级单位。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
前移评审关口,严格执行医院、学校等工程类项目建设标准,同时,将制定标准向市政工程、信息化项目等领域延伸。全年完成2918个项目概算审查,调减项目总额22.56亿元。
切实强化财会监督检查
发挥财会监督主责作用,积极推进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检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执行监督,提高财会监督的震慑力。制定财会监督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将财会监督结果深度融入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等关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