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民政局2025年度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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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响水县民政局2025年度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JSZC-320921-YCRZ-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 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4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C2025-0010 

项目名称:响水县民政局2025年度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000000万元(采购包1:78.500000万元;采购包2:80.500000万元;采购包3:64.000000万元;采购包4:6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优惠率)分包一、二固定优惠率0%,勿需变动,按照固定价格60元/人次进行结算;分包三、四最高优惠率100%,按照每户固定结算价5000元标准建设。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完善老年人床边、身边、家边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64号),要求在设施建设、机构培育、人才培养、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按照《关于印发盐城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专业技术人员及既往承接类似项目业绩,针对本项目拟定切实可行的各项技术方案,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序号

分包区域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户数

居家上门服务服务人数

建设/服务补贴标准

1

分包一:大有镇、南河镇、运河镇、黄圩镇、开发区、黄海农场

/

239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按照每户5000元标准/居家上门服务60元/次。

(本次提升行动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20261月底前)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 30次以上服务,且医护人员上门服务每次不低于1小时,护理员、护工、家政上门服务每次不低于 1.5 小时,服务价格不高于60/次。)本次项目预计为每位服务对象提供55次服务

本表中户数与服务人数均为统计数据,具体结算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2

分包二:小尖镇、响水镇、陈家港镇、双港镇

/

245

3

分包三:小尖镇、大有镇、运河镇、黄圩镇、黄海农场

128

/

4

分包四:响水镇、陈家港镇、双港镇、开发区、南河镇

126

/

评标按分包号顺序进行,所有采购包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供应商只能中选一个分包,被列为上一分包排序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继续参与下一分包的评审,但不列为成交候选人排序,其中分包一、二支持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分包三、四不支持联合体参与,分包一、二的供应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可单独参与分包三、四投标。(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通过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居家上门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2026年2月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实施、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整理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通过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居家上门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2026年2月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实施、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整理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2

1.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3

1.无

采购包4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 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4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1-24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的30%,项目期满,完成采购人实际交办的全部任务并经过最终验收评估合格,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按审计结果付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 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 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

5、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 标的投标。

6、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7、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本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9、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0、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1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实施

12.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2.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响水县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3号

联系人:游常军

联系电话:051587061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189125990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话:18912599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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