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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荒”,变法改革的真正阻碍——北宋名臣张方平的财税思想洞察

发布日期:2025-02-18 11:24 [ ] 浏览次数:

孙天翊

张方平是北宋时期少有的关注到财政税收政策中货币效应的思想家。他的一生历经北宋真宗到哲宗五朝,完整地经历了北宋中前期财政经济改革的全过程。在昆山任职时,他便写成《刍荛论》数十篇,讨论财经救国之道。任职仕宦期间,他先后经历了庆历新政、熙丰变法等几轮北宋的重大财政经济改革,对其成败得失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苏轼认为张方平在谈论国是上的才能可与孔融、诸葛亮比肩。

操控货币是张方平财税思想的核心。他承继了儒家的传统理财观念,认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无非通过田亩、山林水泽或者市场关隘。田亩有定数,汲取的赋税规模有明显的上限。从山林水泽或市场关隘等处征收的工商业赋税则是国家进一步增加收入的关键。而在北宋中期,为了应付战事和供养官僚,政府已经连市场上的果菜都要额外征税,工商业因承担繁重税收而面临困境。张方平在奏折中提出,增税方法不适用于工商业,应通过货币手段获取财政收入。他建议中央政府利用货币调控经济的三个主要方面:其一,通过在宏观上控制货币的供需来指导市场中人的活动。其二,借助货币力量使得政府政策通达各地。其三,利用货币的价值锚定功能平抑区域间的价格波动。反过来说,货币操控得当,市场就能保持稳定有序,政府的财税政策能够向下传导,区域的供需平衡就能维持。倘若在政府的货币调控下社会经济运行良好,那么政府的收入自然能够随着经济发展一并提升,君主就能够通过“变通”生财。

张方平指出,减税政策的效果落不到实处,是因为政府在赋税征管过程中忽视货币的传导作用。他回顾历史发现,北宋在开国之初取消了前朝遗留的大量苛捐杂税,使得政府的田赋税率维持在低水平。但虽然政府维持正常的赋税征管并未加征,北宋民众赋税负担依然沉重。这一现象并非政府政策设计有误造成,而是因为政府没有同时对市场上的货币供给进行调控,导致持有大量货币的商贾得以转嫁自身税负,从而抵消了减税。张方平在《税赋》中以观察到的实际情形说明了这一问题:北宋当时的田赋税率确实维持稳定并且没有太多苛捐杂税,但实行的简并赋税征管模式让中下层的贫民被税负困扰,理由是他们或因税物不足,或被征收的税物本地不产,就不得不在市场中进行交易。但是,居住于农村中的民众平日衣食自足,对货币的需求本就偏低,甚至平时几乎不持有货币。为了能尽快凑足足够缴税的货币,民众就只得低价售出手中的农产品,于是原本较低的税负因为民众手中的货币不足,在价格效应下变成了沉重负担。张方平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采取措施杜绝货币流通过程中的税负转嫁现象。具体来说,首先应当改善地方的赋税征管,做到“均定壤赋,随地所产”。其次,政府应当进一步简并税制,只征收粮食、丝帛等农民自产之物,减少商贾囤积居奇的可能性。最后,政府亦不应再要求民众增加货币赋税的缴纳。

张方平本人亦在奏疏中提出了不少对变法改革的意见。他不反对皇帝运用合理手段增加财赋,但是如果只增加了赋税却有碍社会治理,相当于南辕北辙。从实际效果上看,变法改革确实增加了政府的财赋。张方平调查了京师附近的陈州,发现实行新法后,因为青苗钱和免役钱,陈州的税收额外增加了六万贯有余。以此推断,全国范围内的财政增收亦非常可观。但是变法改革也引发了民间的市场混乱,主要体现为钱荒的加剧。他从宏观视角揭示了政府财政政策与市场上货币供需情况之间的关联关系:“民间货布之丰寡,视官钱所出之少多。”政府通过购置军需、发俸、籴买等方式向市场输送货币,也会通过征税等方式回收。一放一收之间,市场上的货币数量就可以由政府进行调节。换言之,政府与民众手中持有的货币总数可视为一个此消彼长的资金池。政府要实现国家治理的目标,如供养官吏、军队等,就需要向民间购买相应的物资和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将垄断铸造的钱币通过市场交易发放到了民众手中。同时,政府又无偿且强制性地从田地房屋等财产和禁榷商品中征收赋税,其中很大一部分需要由货币缴纳。政府凭借税收又回收了民间的货币。这一循环往复的交易与治理过程就构成了政府与民间的货币供需关系。

政府承诺募役法实施后,额外税收将用于雇佣力役,货币回流民间。尽管在征收赋税时相对公平,但力役仅限于城市居民,导致货币集中在城市,难以流向农村。农村因政策而货币减少,城市居民因政府依赖豪民征税而负债累累。张方平由此总结,变法改革没有关注城乡市场中的货币失衡现象,造成城乡的民间市场出现普遍性的通货紧缩。民众发现手中货币不断减少,然而政府仍然要求以更大比例的货币进行缴税,于是 “故天下之民遑遑无所措手足,谓之钱荒”。在《论新法》奏疏中,张方平更明确指出政策协同失调是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甚至危及社稷。

他认为,地方官吏治理不善也是减税难以发挥实效的原因所在。对于地方官吏,他主张一味惩治并不能杜绝其肆意征敛,应该以惩戒和激励手段并行整治。他以当时朝廷整治地方征敛赋税无度行为的案例进行说明。虽然朝廷能够惩罚官吏以树立威信,但仅以此不能根除问题。他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北宋的转运使司制度本就是为聚敛财赋而设立,制度本身鼓励聚敛,任职的官吏自然优先敛财而不顾民生,所以关键在于从制度上消除各地官吏擅自征敛的动机,激励官吏关心民生。张方平提出通过重新编制民籍的方法裁减现有的各种额外赋役。同时,他还建议订立规章,约束当地的官场不正之风,限制官员将领之间宴请礼赠的既有惯例,待详细核实之后进行裁减。

张方平的思想来自自身的实践以及对北宋社会的深刻观察。他生活在北宋财税改革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高峰时期,政府旨在减轻民众负担,确保财政收入满足政府和军事需求。他结合地方实践经验、儒家理财思想和管仲理论,解释了财政减税和均平赋税改革的货币效应,并分析了变法失败的金融原因。熙宁变法后,张方平主张稳健的改革方法与王安石不和,所以大部分时间不在中央任职,远离政治中心但仍然多次上书劝谏皇帝。公元1091年,张方平去世。哲宗停朝示哀,后经苏辙的请求,谥“文定”,以表彰他一生学识卓著、定国安民。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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