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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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亭湖区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JSZC-320902-SZZH-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2-SZZH-C2025-0010 

项目名称:亭湖区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采购包1:65.000000万元;采购包2:65.000000万元;采购包3:65.000000万元;采购包4: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60.00万元;本项目共分四个包, 每分包最高限价为6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四个包,各包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包一(批次)

包二(批次)

包三(批次)

包四(批次)

合计

食用农产品

170

170

170

170

680

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及婴幼儿乳粉

575

575

575

575

2300

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食品

120

120

120

120

480

餐饮食品

260

260

260

260

1040

合计(批次)

1125

1125

1125

1125

4500

最高限价(万元)

65

65

65

65

260

 

注:1.涉及的抽检品种、检验项目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中要求的项目和方法一致,需检测全部参数。

2.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4个包,各供应商可对本项目部分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供应商投某一包时,必须对该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但每个供应商仅能中一个包,定包顺序为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在上一包评审中被确定为成交人的供应商,其报价可继续参与下一包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下一包的成交供应商。

质量标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江苏省地方标准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中的项目、方法判定标准进行判定。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抽样检测工作,具体检测内容及检测频率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包一、包二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包一、包二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包一、包二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处理。

2.本项目包三包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无需提供资质附表)】;

3.近3年内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近3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成交供应商如被发现上述情形,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采购包2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无需提供资质附表)】;

3.近3年内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近3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成交供应商如被发现上述情形,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采购包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无需提供资质附表)】;

3.近3年内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近3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成交供应商如被发现上述情形,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采购包4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无需提供资质附表)】;

3.近3年内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近3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成交供应商如被发现上述情形,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4-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中的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 数字证书”--CA 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

3.“CA 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 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 CA 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 CA 办理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26 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7.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8.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1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1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盐城市区大庆中路78号

联系人:乔国威

联系电话:18961991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兆泉商务楼西边五楼

联系人:仇汉琪

联系电话:1800510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汉琪

电话:180051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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